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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深圳4家搅拌站均属违法建筑

时间:2013/4/15 8:39:28 来源:深圳商报 点击次数:6164
   深圳商报记者 曾智辉

  实习生 欧阳林海

  本报于4月10日、11日连续报道龙岗区龙城街道龙西社区红花岭片区的4家混凝土搅拌站,未经过国土部门的审批,占地近6万平方米生产经营多年,为周边环境带来粉尘和噪音污染。这些占用已规划用地的搅拌站如何获准经营的?未经审批涉嫌违法行为又将如何处置?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调查。

  4家搅拌站均曾取得资质证书

  申办混凝土搅拌站需要什么样的资质?4月8日,记者曾就有关问题发采访函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日前,记者收到了市住建局发来的回复。

  市住建局在回复中表示: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有关规定,预拌混凝土企业专业资质分为二级、三级两个等级,其中,二级由省建设厅负责行政许可(2012年底已下放至市住建局,不过目前尚未实际受理),三级资质由市住建局负责行政许可(其中,2004-2007年也由省建设厅负责)。

  本报报道中涉及的恒星建材、慧江混凝土、东大洋混凝土、圣威宝混凝土等四家混凝土搅拌企业,均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其中恒星建材(三级)、东大洋混凝土(二级)、圣威宝混凝土(二级)的资质均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慧江混凝土(三级)的资质由市住建局核发。上述资质均于2009年9月份前核发。

  而据记者调查发现,今年3月14日,涉嫌违规使用不合格海砂,深圳东大洋建材有限公司被吊销资质证书;深圳市圣威宝混凝土有限公司责令停业整顿一年,其余两家也受海砂事件影响均已停业。

  涉嫌违法占地如何获准经营?

  市住建局回复称,对于预拌混凝土资质的审批条件,主要是企业注册资本金,具备一定数量的有工程管理经营及相关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必要的生产设备、运输设备,设有混凝土专项实验室等,对土地权属等其他方面没有明确要求。

  市住建局还表示,2009年12月1日以前,对于国有储备土地,根据当时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用地由市规划国土部门以协议方式批租。”2009年12月1日以后,根据新颁布的《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第十一条,预拌混凝土生产站点的建设,应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施工许可相关手续。

  由市住建局的回复中不难发现,市住建局宣称只负责对混凝土企业的专业资质进行审查,土地权属和审批手续不归他们管,应该找主管土地规划工作的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而记者此前的采访中,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却表示,四站占地均不涉及国有储备地,查处违法建筑的职责在土地监察部门。两部门均不愿直接回复4家搅拌站如何能够顺利经过多个部门的审批立项、继而占地经营。

  搅拌站或将被责令拆除

  4月12日,龙岗区龙城街道办宣传部门工作人员主动联系记者,街道执法大队就红花岭片区4家搅拌站涉嫌违法占地经营一事进行的通报中称,4家混凝土搅拌企业均只提供了土地租赁合同,并未出示国土部门的审批文件。

  龙城街道执法队提供了一份《深圳市临时用地合同书中》,合同签订的甲乙双方分别为市规划国土委龙岗分局和深圳市百利年建材有限公司,土地使用年限为十年,从2002年11月22日至2012年11月22日。记者查明,深圳市百利年建材有限公司承租的地块就是恒星搅拌站所占位置。

  市住建局的回复中也提到,根据资料显示,恒星混凝土与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龙岗分局签订了《临时用地合同书》。由此可见,恒星混凝土搅拌站并未履行临时用地合同的约定,而且目前用地合同过期已长达五个月,恒星却并未按照合同拆除建筑物,也未进行场地清理工作。

  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在给记者的回复中称:这4家搅拌站既没有审批用地信息,也没有报建报批手续,均属于违法建筑。龙城街道执法队郭队长表示,如果4家混凝土搅拌站存在违法用地和违反规划建设的情况,将依法责令其自行拆除,搅拌站逾期未拆除的,执法队将立案调查,通过行政手段强制进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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