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耿宏琴)12月13日下午,中建西部建设北方有限公司与西安仲裁委员会就仲裁制度推广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与合作备忘录。西安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潘俊星,副秘书长兼综合处处长张勇,国际商事仲裁院院长杨阳,仲裁员翟建明、孙高峰等出席了签约仪式。股份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郑康,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北方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曾昭德,股份公司助理总经理、北方公司总经理刘玉亮,股份公司合约法务部总经理谢路阳,北方公司党委副书记、总法律顾问、工会主席、纪委书记杨勤,北方公司其他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出席了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股份公司助理总经理、北方公司总经理刘总致欢迎词,接下来北方公司及西安仲裁委分别介绍了各自的基本情况,与会人员就仲裁制度如何在企业、在行业做好推广进行了座谈交流。座谈交流结束后,北方公司党委副书记、总法律顾问、工会主席、纪委书记与国际商事仲裁院院长杨阳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与合作备忘录,西安仲裁委聘任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合约法务部总经理谢路阳为仲裁员。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与合作备忘录的签订不仅有利于推进公司诉讼案件集中管辖,也为公正、及时地维护合法权益打下了良好的基础。